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3年第2期),涉及相城区望亭犀牛超市店销售的鳊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望亭犀牛超市店销售的鳊鱼,购进日期2022年8月30日,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针对相城区望亭犀牛超市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鳊鱼的行为,相城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相城区望亭犀牛超市店经营未尽到进货查验义务,无法提供该批次鳊鱼的索证索票资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