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河南省巩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第37期)。其中关于巩义市李邵亿昌百货超市的不合格“佳佳麦丰肉松饼”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巩义市李邵亿昌百货超市“佳佳麦丰肉松饼”不合格
(一) 抽检基本情况
巩义市李邵亿昌百货超市经营的“佳佳麦丰肉松饼”不合格(抽样单编号:DC22410100163739287;生产日期:2022-06-06),经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 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巩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巩义市李邵亿昌百货超市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或异议申请。
经调查,巩义市李邵亿昌百货超市经营油脂酸败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巩义市李邵亿昌百货超市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巩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三) 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收到检验报告后,巩义市李邵亿昌百货超市立即进行自查,发现该批次的“佳佳麦丰肉松饼”已全部销售,同时发出了该批次不合格“佳佳麦丰肉松饼”的召回通知。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管理,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规范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