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管局发布不合格食品(平鱼)风险控制与核查处置情况

2023-02-23 17:01:3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22日,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与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DC22120106115533619)。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与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DC22120106115533619)

国家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抽检(DC22120106115533619),涉及红桥区一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与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平鱼(购进日期:2022-11-15);被抽样单位:天津市红桥区韩芮生鲜店 (韩敬宝)。该批次平鱼经创严检测(天津)有限公司抽样检验,挥发性盐基氮项目不符合GB 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的要求(实测值43.5mg/100g,标准指标≦30mg/100g)。

二、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

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2月2日启动了经营环节的核查处置。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11月15日从王顶堤水产批发市场购进了10kg的平鱼在店内销售,已全部售出,本案货值金额150元,违法所得10元。经营者在其销售场所实施召回措施,未有召回。

三、对企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此案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我局调查,主动提供了案件相关的材料,符合《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减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3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10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经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平鱼,非经营环节导致,但进货查验制度履行不规范。当事人接到检测报告后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并对违法问题进行了整改。

2023年2月22日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江苏常州积极发展新能源产业

  • 食品安全 你我同查——延安市市场监 ...

  • 湖南省常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助力春耕 ...

  • 重庆市梁平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 ...

  • 二月二,大批鲜货上市!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