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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公开对南京鑫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

2023-02-23 10:41:59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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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六合区),涉及南京鑫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被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整)。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失信程度

宁环罚〔2023〕16026号

南京鑫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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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的规定。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整)。

2023/2/13

吴宝强

一般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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