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20日,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月第1期)》,涉及东莞市廉康食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市监处罚(2023)Z20210B1)。
信息显示,东莞市廉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湿米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一)至(三)项、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款,《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东莞市廉康食品有限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05元,并处以罚款550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东莞市廉康食品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441900MA55XU0P7R | 林荣想 | 4408**********5538 | 身份证 | 4408**********5538 | 东市监处罚(2023)Z20210B1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一)至(三)项、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款、《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 东莞市廉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湿米粉”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 一、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705元;三、处以罚款55000元 | 5.5 | 0.0705 | / | 2023/2/10 | / | /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441900MB2C90127M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441900MB2C90127M |
数据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