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16日,江西省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7期),涉及章贡区兴江百货商行经营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的食品。
(一)产品名称:油茶籽油;生产日期:2021-12-4;不合格项目:油酸(C18:1)、亚油酸(C18:2)、亚麻酸(C18:3)、花生酸(C20:0)、花生一烯酸(C20:1)项目。
(二)风险控制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章贡分局按规定时间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至章贡区兴江百货商行,并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不合格批次油茶籽油,经核查,该店经营上述不合格批次油茶籽油3盒,已全部销售完毕,召回0盒。
(三)行政处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赣市市监稽章贡六不罚〔2023〕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