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16日,江西省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7期),涉及章贡区福莱记餐饮店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一)产品名称:散装腊肉;购进日期:2022-10-14;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二)风险控制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章贡分局按规定时间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至章贡区福莱记餐饮店,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批次散装腊肉,经核查,该店采购上述不合格批次散装腊肉4公斤,已全部使用完毕,召回0公斤。
(三)行政处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144元;
3、罚款5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5144元(处罚决定书编号:赣市市监稽章贡六处罚〔2023〕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