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16日,江西省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7期),涉及章贡区陈宏园水产摊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
(一)产品名称:明虾(海水虾);购进日期:2022-10-15;不合格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
(二)风险控制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章贡分局按规定时间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至章贡区陈宏园水产摊,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批次明虾(海水虾),经核查,该摊位采购上述不合格批次明虾(海水虾)19.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召回0公斤。
(三)行政处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赣市市监稽章贡六不罚〔2023〕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