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8日,贵州省赤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检验报告SC22520000690269738号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赤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检验报告SC22520000690269738号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根据抽检监测(省级专项)2022年贵州省校园专项抽检计划,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对贵州食尚源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芹菜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该批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被抽样单位:贵州食尚源商贸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遵义市赤水市天台镇天苑新城,抽样日期:2022-10-12,商品名称:芹菜(商标/、规格型号/、生产日期 2022-10-10、质量等级 /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于2022年11月10日出具《检验报告》: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2年10月24日,将抽样单号为:SC22520000690269738的检验报告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当事人贵州食尚源商贸有限公司,并对其下达《暂停生产销售通知书》(赤市监食停通字〔2022〕SC22520000690269738号),执法人员依法对经营现场实施现场执法检查。经溯源,该批次不合格芹菜是从本地供货商从泸州市龙马潭区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雷杰处购进的,该案件线索已按程序书面函告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
经本局立案调查认定,当事人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没收违法所得39元,罚款10000元。
三、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
当事人贵州食尚源商贸有限公司收到检验报告以后,加强食品安全自查整改,组织公司员工开展食品安全法教育、培训,加大对蔬菜种类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力度。并向本局书面提交整改报告。
赤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