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8日,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管局公示两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关于两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抽样编号: SC22520000713936883
食品名称:包谷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SC22520000713936883,被抽样单位名称:汇川区涂尤会日杂店,被抽样单位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综合市场16号,抽样日期:2022-08-25,生产日期:2022-06-25,样品名称:包谷酒,检测不合格项目: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2年9月26日,将抽样编号SC22520000713936883的检验报告,以文书送达的方式送达当事人处,执法人员依法对经营现场实施现场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积极开展召回工作。经调查,该案件当事人违法事实清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处罚结果为:1、没收违法所得250元;2、处罚款2000元( 罚没合计¥2250元)。
三、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
当事人收到报告后,积极配合开展调查。经商家自查,该批次产品为上级商家提供,不清楚不合格原因,商家在今后的经营中将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抽样编号: SC22520000003733013
食品名称:包谷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SC22520000003733013,被抽样单位名称:汇川区徐敏白酒店,被抽样单位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香港路松子坎菜市入口处3号门面,抽样日期:2022-10-12,生产日期:2022-07-15,样品名称:包谷酒,检测不合格项目: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2年11月1日,将抽样编号SC22520000003733013的检验报告,以文书送达的方式送达当事人处,执法人员依法对经营现场实施现场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积极开展召回工作。经调查,该案件当事人违法事实清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处罚结果为:1、没收违法所得210元;2、处罚款2000元( 罚没合计¥2210元)。
三、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
当事人收到报告后,积极配合开展调查。经商家自查,该批次产品为上级商家提供,不清楚不合格原因,商家在今后的经营中将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管局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