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7日,沈阳市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饮用纯净水)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要求,涉及我区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沈阳龙盛铭饮用水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2022年10月17日,规格型号:18.9L/桶)经抽样检验,电导率(25±1)℃)项目不符合GB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一)经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沈阳龙盛铭饮用水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2022年10月17日,规格型号:18.9L/桶)经抽样检验,电导率(25±1)℃)项目不符合GB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洪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于2022年11月17日现场检查并向当事人送达了《沈阳市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结果告知书》(沈于市监城检告字[2022]1117号)。当事人对抽样检验结论未提出异议,未提出复检要求。根据共生产100桶,销售100桶。当事人称上述纯净水检验不合格,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饮用纯净水的标签张贴在了包装饮用水的桶上,导致按照“饮用纯净水”标准进行抽检时电导率项目不符合标准。并提供了工艺流程图、计划单、生产记录、出库单、销售单据等证明材料。
(三)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洪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2022年11月17日对沈阳龙盛铭饮用水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涉案的饮用纯净水,同时责令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经营单位立即在经营场所张贴了召回公告。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