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5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个体工商户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9月20日,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陈强经营的炒花生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陈强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陈强已于2022年11月11日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原因排查:炒花生不合格原因可能为夏天卖场温度过高。
整改措施:责令该商户立即整改,加强环境温度的控制,严格按要求保存食品,杜绝再次出现抽检不合格的情况。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1月1日向陈强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于2022年12月1日立案调查。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已向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渝綦江市监处罚〔2023〕40号),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