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1日,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11月份,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工作中发现有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宁波市奉化区方桥街道蔬菜批发市场内经营户杨怀广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11月11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对宁波市奉化区方桥街道蔬菜批发市场内经营户杨怀广经营的1批次韭菜进行抽样检测。2022年11月28日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的No:CJ-ZD220179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该检验报告显示抽检批次韭菜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处罚情况:对当事人未建立并遵守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第一款的规定,建议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罚。
对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责令改正,并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36元;
二、罚款3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3036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批次韭菜不合格原因应为种植环节使用农药不当所致,当事人未履行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义务,现已督促其落实整改。
2022年10月份,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工作中发现有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宁波七欣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经营的菠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10月21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对当宁波七欣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经营的菠菜进行抽样,并委托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进行检测。检验机构于2022年11月18日出具的编号为SPJ202216151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采购的菠菜中毒死蜱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处罚情况:对当事人采购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建议责令改正,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
1、没收违法所得13.6元;
2、罚款5000元。
上述共计罚没款5013.6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批次菠菜不合格原因应为种植环节使用农药不当所致,当事人未履行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义务,现已督促其落实整改。
宁波奉化渔之湾海鲜楼经营的葱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10月22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对当宁波奉化渔之湾海鲜楼经营的葱进行抽样,并委托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进行检测。检验机构于2022年11月18日出具的编号为SPJ202216177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采购的葱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处罚情况:对当事人采购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责令改正,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批次葱不合格原因应为种植环节使用农药不当所致,当事人未履行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义务,现已督促其落实整改。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