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2023年第7号)

2023-02-02 14:28:04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1日,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7号)。

一、重庆百姓之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芹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百姓之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芹菜,其中克百威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2年10月11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其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种植过程把控不严。督促当事人进行整改,整改措施为:1.更换供应商,严格审查供应商食品安全管理情况;2.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采购人员的培训;3.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自纠。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免予行政处罚。

二、杨正霞经营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杨正霞经营的豇豆,其中克百威及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进货日期:2022年10月26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其产品不合格原因为:未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当事人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依据《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长顺:发展牛产业 “犇”上致富路

  • 市场兴 人气旺 春意浓

  • 新春伊始,各地企业开足马力加紧生产 ...

  • 山东省青州市一家汽车制造企业生产线 ...

  •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依托非遗传统技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