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2年第55期食品抽检信息。其中,苏州傻明食品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市隆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花生被查出质量不合格。
该抽检信息显示,标称苏州傻明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傻明食品”)委托苏州市隆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傻明及图形商标”五香花生(生产日期/批号:2022/9/5)(规格型号:140克/袋),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复检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规定,黄曲霉毒素B1在花生及其制品中的最大限量值为20μg/kg。本次抽检的这款五香花生黄曲霉毒素B1检测结果为99.6μg/kg,超标近5倍。
据悉,黄曲霉毒素B1是一种强致癌性的真菌毒素。长期食用黄曲霉毒素B1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黄曲霉毒素B1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受到黄曲霉等霉菌的污染,也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中国质量新闻网了解到,针对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苏州傻明食品官网信息介绍,该公司创办于1998年6月,公司总投资8000万元,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过多年发展,成功推广“傻明香瓜子、好逗兰花豆、尝豆兰花豆、咔脆薯片、薯条”等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不合格食品的委托生产方苏州傻明食品此前就被查出过食品安全问题,并被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查阅相关处罚信息发现,2022年4月27日,江苏省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苏州傻明食品罚款5万元,原因涉及:该公司生产的原味香瓜子(生产日期为2021-11-18,规格为200克/袋)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 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上述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另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021年8月至11月,苏州傻明食品两度被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原因均涉及违反《食品安全法》,罚没款总计超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