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2年第42期食品抽检信息。其中,禹州市紫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食品被检出质量问题。
该抽检信息显示,标称禹州市紫瑞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禹州紫瑞食品”)生产的1批次“豫粉香”焖子(生产日期/批号:2022/8/12)(规格型号:350g/袋),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28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36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据悉,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为弥补产品生产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也可能是生产厂商对国家标准不了解或了解不够透彻,超范围使用防腐剂所致。
据介绍,山梨酸及其钾盐为酸性防腐剂,具有较好的抑菌效果,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气性细菌的生长发育均有抑制作用。食品中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为弥补产品生产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违规使用。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为进一步了解“豫粉香”焖子抽检不合格原因、产销数量,以及关于不合格批次产品的后处理情况等,中国质量新闻网拨打了禹州紫瑞食品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截至发稿时,对方电话多次拨打均为语音提示: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值得注意的是,禹州紫瑞食品生产的粉条产品也被查出过质量不合格。
据信用中国,2022年7月12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委托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的“三合众发粉条”(标示生产企业:禹州市紫瑞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抽检。2022年8月1日,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SP202204970)显示,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上述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2022年9月26日,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禹州紫瑞食品没收违法所得200元;罚款5.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