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2月26日,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现将涉及我区1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西安太华北路分公司经营的江团使用禁止使用的兽药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孔雀石绿。进购日期:2022年9月19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0月10日立案,2022年11月14日结案。该单位经营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公司能提供抽检批次江团的相关资质,不能提供其他批次的资质,未完全履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鉴于当事人认识到位,立即改正,积极配合调查工作,涉案金额较小,未造成社会影响,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依据《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一条第三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做出:1.没收违法所得571.1元;2.罚款人民币30000元;共计30571.1元。
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