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31日,河北省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威县兴正超市销售不合格“芝麻酱”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威县兴正超市销售不合格“芝麻酱”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7月28日,我局委托河北通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威县兴正超市销售的芝麻酱进行抽样检验。该商品生产日期为2022年6月26日。经抽样检验,食品标签-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及产地,食品标签-食品名称,食品标签-产品标准代号,食品标签-质量(品质)等级项目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2022年8月24日收到检验报告后(报告号:NO:HBGS(2022)CJ10176),立即对该门市进行了现场检查。2022年9月5日我局对威县兴正超市进行立案调查,认定该门市销售的芝麻酱食品标签-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及产地,食品标签-食 品名称,食品标签-产品标准代号,食品标签-质量(品质)等级项目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其行为构成了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给予处罚。我局于2022年9月16日向威县兴正超市下达了《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威市监处罚〔2022〕312号),处罚如下 :处以罚款1600元整,上缴国库。
三、复查情况
2022年9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威县兴正超市进行复查,经查该门市落实了整改措施,未再购进不合格批次的芝麻酱。
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