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19号)。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19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重庆市江津区3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津区永兴镇李二食品经营部经营的生黑芝麻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
2022年8月3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购进日期为2022年1月25日的同批次生黑芝麻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生产/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江津区永兴镇李二食品经营部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生黑芝麻抽样的基数为2.1kg,抽样的数量为2.1kg,备样0.7kg。因该批次产品已销售完毕,故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已无法召回该批次部分已销售的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要求当事人:设置与贮存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存放架、存放柜和配备专用容器存放散装食品,并按照食品贮存要求对食品进行存放,落实主体责任,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商户的日常监管力度。
二、江津区永兴镇欣燃超市经营的板姜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
2022年8月26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购进日期为2022年7月19日的同批次板姜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生产/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江津区永兴镇欣燃超市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板姜抽样抽样的基数为5kg,抽样的数量为3.07kg,备样1.52kg。因该批次产品已销售和自行处置完毕,故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已无法召回该批次部分已销售的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要求当事人:持续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落实主体责任,查验食品检测报告和厂家出厂检验报告,完善销售记录,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商户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江津区高胜百货超市经营的多晶冰糖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
2022年8月29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购进日期为2022年7月21日的同批次多晶冰糖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生产/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江津区高胜百货超市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多晶冰糖抽样的抽样的基数是23kg,抽样的数量为3kg,备样1.018kg。因该批次产品已销售和自行处置完毕,故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已无法召回该批次部分已销售的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要求当事人:持续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落实主体责任,查验食品检测报告和厂家出厂检验报告,完善销售记录,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商户的日常监管力度。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