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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2022年第68号)

2022-10-13 18:37:1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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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68号)

一、关于对邵家渡商品综合市场李萍的“黑芝麻”抽样不合格的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黑芝麻;购进日期:2022年6月7日;不合格项目:酸价(以脂肪计);被抽样单位:邵家渡商品综合市场李萍。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2年7月12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编号SH2022017623)并告知其享有复检权利。

2.产品控制情况:当事人于2022年6月7日以9元/斤的价格购进,共购进10斤,购进货款90元,获利60元。当事人购进上述不合格批次黑芝麻时查验了供货方的营业执照,检验报告,保存了进货票据。但上述产品被消费者食用,无法召回。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销售的黑芝麻经检验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属于经营油脂酸败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在采购该黑芝麻时,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综上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分析排查,可能是供货方销售的黑芝麻存在问题,导致黑芝麻的酸价(以脂肪计)含量超标。当事人购进上述不合格批次黑芝麻时查验了供货方的营业执照,保存了进货票据。我局要求当事人进行整改,作为流通环节商户继续做好进货查验义务。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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