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8日,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7月份,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工作中发现有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生产环节:奉化茅山酒厂生产的鸿万寿·致中福(露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7月12日,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对宁波世纪一百购物有限公司的露酒(生产厂家为奉化茅山酒厂)进行抽样检测。2022年8月11日,本局收到由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NO:20*****09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显示酒精度项目不符合GB/T 27588-2011《露酒》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
(二)处罚情况:对当事人生产标签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责令改正,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罚款:
1、没收违法所得276元;
2、罚款5000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5276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排查分析,是由于当事人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未仔细测量酒精度,现已督促其落实整改。
流通环节:宁波世纪一百购物有限公司销售的鸿万寿·致中福(露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7月12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宁波世纪一百购物有限公司的1批次鸿万寿致仲福(露酒)进行抽样,委托浙江公正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检测。2022年8月11日浙江公正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No:20*****09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该检验报告显示抽检批次露酒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值,GB/T 27588-2011《露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处罚情况:对当事人现场扣押的3瓶鸿万寿致仲福(露酒)予以没收。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据当事人提供的该批次露酒检测报告显示酒精度项目为合格,已由我局西坞所对供货商奉化茅山酒厂立案调查。企业今后将继续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履行索证索票义务。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