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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2022年第23期)

2022-09-30 14:23:57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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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3期)。据通告,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抽检中发现1批次不合格食品,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DC22330900300534542的牛蛙(活体)抽检基本情况

舟山市普陀区深耕餐厅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项目检出值为346μg/kg,该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要求,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检出值为3.98μg/kg,该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餐饮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2022年7月18日,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执法人员对舟山市普陀区深耕餐厅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经询问,该批次牛蛙共购进3.25公斤,全部用于抽检。经排查,当事人履行了索证索票义务。

经查明,当事人舟山市普陀区深耕餐厅(刘东东)销售兽药残留(恩诺沙星)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及销售含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呋喃西林代谢物)及其他化合物的牛蛙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该案件已移送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立案侦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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