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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2022年第14期)

2022-09-29 10:46:25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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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江苏省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通告(2022年第14期)。

本期信息显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8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9期),涉及淮安市2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通告(2022年第18期)涉及淮安市涟水润华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天津阿尔发保健品有限公司委托常州集味九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萨其马木糖醇鸡蛋香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通告(2022年第19期)涉及淮安市淮阴区搏胜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徐州元多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奶大阪(牛奶口味雪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对于淮安市涟水润华商业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萨其马木糖醇鸡蛋香酥的行为,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能积极主动予以配合,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证据材料可以证明当事人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其行为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决定对当事人减轻行政处罚。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968元、罚款50000元。

对于淮安市淮阴区搏胜食品商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牛奶大阪(牛奶口味雪糕)的行为,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在案件调查过程中,鉴于当事人是初次违法,已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抽检不合格的食品货值金额较小,在案发后积极配合工作,如实提供证据材料,其行为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决定对当事人减轻行政处罚。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改正,决定减轻处罚如下:1、警告;2、罚款10000元。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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