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27日,贵州省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0期)。
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0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市的1家食品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清镇市速怡鲜果生鲜超市经销的苹果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按照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贵州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有关要求,于2022年06月01日对你单位(□生产☑经销□自制□采购)的(产品名称:苹果蕉、商标:/、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购进日期:2022-06-01、质量等级:/)食品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噻虫胺,报告编号为FHN20220621088。
(二)对经营户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清镇市速怡鲜果生鲜超市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按程序调查清楚后,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给予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清市监不罚[2022]31号。
(三)原因排查及经营户整改情况
1.可能是种植户未合理使用农药。
2.清镇市速怡鲜果生鲜超市已明确将进一步严格履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义务。
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