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27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国抽2022年第14号),涉及成都市新纪元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水晶冰糖。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水晶冰糖(生产日期:2021-09-27;规格型号:300克/袋);不合格项目:还原糖分项目不符合GB/T 35883-2018《冰糖》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涉及的经营企业:德昌乐百惠生活超市。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接到检验报告后,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6月13日开展核查处置,责令企业暂停委托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督促企业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封存及召回等产品控制措施。经查,当事人共委托生产该批次水晶冰糖120袋,共计36公斤,货值324元;已销售120袋,共计36公斤;库存(未销售)0袋,共计0公斤。当事人成都市新纪元食品有限公司与资阳市新纪元食品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加工协议书》,根据合同约定委托加工产品质量均由被委托方资阳市新纪元食品有限公司负责,资阳市雁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标称生产企业立案查处。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在今后的委托加工过程中,加强对被委托方的监督管理。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涉案水晶冰糖由当事人委托生产,因标称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不严,导致该批次产品还原糖分项目不合格。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暂停委托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加强对被委托方的监督管理;并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2年8月31日组织复查验收,该企业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四)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以上主要信息来源于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案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