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9月19日,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
公告显示,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对34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2〕1193号),涉及灞桥区西安富颐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的黑芝麻。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酸价(以脂肪计)
生产日期:2022年4月17日
产品销售区域:天津市
(二)风险防控措施
经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单位实施现场检查,查明该公司位于西安市灞桥区石家道114号副1号,已于2021年12月在所在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了停产备案登记。
经现场检查,该公司未发现有近期内开工生产的迹象。经询问该公司负责人,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是该公司于天津市某粮油批发市场购进,共计1袋22斤,货值721.6元,并全部在天津市某超市进行销售,该公司已向该超市启动召回程序。
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