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处罚信息(京丰市监处罚〔2022〕7940号)显示,近日,北京东方传淇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被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12345中心转办,举报人称在美 团外卖平台购买的生腌皮皮虾(订单号:109171910927439206)吃后出现腹泻的现象,商家地址为丰台区石榴庄街道光彩路66号6号楼1-2层002,招牌为“潮粤源”。举报人反应该商家销售的生腌皮皮虾属于生食制品,该商家存在超过许可范围经营的行为。
2022年7月14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东方传淇餐饮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确实有生腌皮皮虾在进行销售,存在超过许可范围经营的行为,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入网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除外。
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东方传淇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罚款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4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