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8月29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期,涉及贵阳云岩定味食品经营部经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单晶冰糖案。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贵阳云岩定味食品经营部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单晶冰糖案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5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对贵阳云岩定味食品经营部经营的单晶冰糖进行监督抽样。2022年6月1日,我局收到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NO:A22SB00083),内容如下:“食品名称为单晶冰糖,被抽样单位名称为贵阳云岩定味食品经营部,生产厂家为贵州昌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2-04-20,规格型号为400克/袋,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螨项目不符合GB 13104-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该经营部购进上述单晶冰糖索取了供货者资质、《冰糖出厂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符合要求)以及进货票据,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晓销售的上述单晶冰糖属不合格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对该经营部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单晶冰糖的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该经营部进行教育,要求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对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以及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增强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三)该经营部作为流通环节,购进上述单晶冰糖时索取了供货者资质,进货票据,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在2022年5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进行监督抽样,以及当事人正常销售上述单晶冰糖时,无包装破损、漏袋等情况发生。该经营部经与生产企业联系,分析排查不合格原因,生产企业称目前正在申请市场监管总局再次检验。
该经营部对上述违法行为积极整改,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做好进货台账登记工作。2022年6月21日对该经营部进行复查,达到了整改要求。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