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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宇旭时装(上海)有限公司被处罚

2022-08-29 11:13:1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宇旭时装(上海)有限公司因销售不合格服装被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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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处罚信息(沪市监闵处〔2022〕122022001130 号)显示,2021年9月25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对EK海南民生百货销售的宇旭时装(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旭时装”)生产的儿童水洗牛仔裤(批号EKTJB1121B)(型号规格:130/56)予以抽检,同年10月30日,该检测机构出具编号为21J012419的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标识)项目不符合GB/T5296.4-2012 标准。截至案发,宇旭时装共销售出去不合格儿童水洗牛仔裤(批号 EKTJB1121B)(型号规格:130/56)2件。

《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此,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宇旭时装停止生产不合格服饰,并决定给予其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358元;罚款9462元。

(责任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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