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2年第15期)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4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6期)》,其中涉及我市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我局对我市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企业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1、南京市江北新区董壹董鸡蛋铺销售的土鸡蛋,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企业购进上述产品5公斤,共计5公斤,货值73元;已销售5公斤,共计5公斤。未召回原因: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养殖环节造成。江北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理如下:没收违法所得23元;罚款500元。
2、南京市江北新区董壹董鸡蛋铺销售的虫草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企业购进上述产品5公斤,共计5公斤,货值100元;已销售5公斤,共计5公斤。未召回原因: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养殖环节造成。江北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理如下:没收违法所得23元;罚款500元。
特此公告。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