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湖北省公安县一家农副产品经营部销售的豇豆检出不合格 核查处置情况公布

2022-07-12 17:56:0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7月11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6期)。

image.png

据通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4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2〕668号),涉及公安县张生华农副产品经营部销售的“豇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公安县张生华农副产品经营部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2022-03-17)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PJ22000000004030556。经检验,灭蝇胺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公安县张生华农副产品经营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和《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90元和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公安县张生华农副产品经营部销售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的主要原因是未严格履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整改措施如下: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规范供应商资质审核,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上浦镇大善小坞村千 ...

  • 安徽省淮北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监督 ...

  • 甘肃省华亭市市场监管局全力开展餐饮 ...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食 ...

  • 2022年汛期饮食安全消费提示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