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7月8日,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0号)。
台州市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0号)
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玉环刘梦水果店销售不合格食品的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根据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22JF0404037),当事人玉环刘梦水果店销售的小台芒中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2年4月20日,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测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现场未找到与经检不合格同批次的小台芒,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小台芒的相关投诉。
2.产品控制情况:当事人玉环刘梦水果店称上述经检不合格小台芒是从他人处购进,经检不合格批次小台芒在检测报告送达之前已经全部销售完,无法召回。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销售吡唑醚菌酯超标的小台芒的行为属于《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的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我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58.4元、罚款3500元的处罚。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需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按照规定的要求履行食品安全进货查验义务,做到索证索票,规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