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17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17期)。本期检出标称义乌市大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大眼仔爆浆软糖,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该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义乌市大千食品有限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北苑街道丹晨二路1号 | 平阳县希真食品店 | 碧源大道5号 | 大眼仔爆浆软糖 | 900克(50粒)/袋 | 小鹿达达+图形商标 | 2021/10/28 | 食品标签║不符合GB 7718-2011中4.1.5.4的要求,净含量字符的最小高度未达到4mm;不符合GB 28050-2011的要求,能量表达单位有误;不符合GB 28050-2011的要求,蛋白质的NRV%计算有误║应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相关要求;应符合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相关要求 | 糖果制品 | 浙江省食品2022年第17期 | 2022.6.15 | 浙江/(省抽) | 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