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6期)。
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6期)
现将哈密市振华市场刘玉生蔬菜水果店销售的豇豆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哈密市振华市场刘玉生蔬菜水果店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2022-02-25),经检验,灭蝇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经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哈密市振华市场刘玉生蔬菜水果店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2022-02-25),从东疆春市场小马蔬菜批发部购进。该批次共购进10千克,被抽样2.6千克,剩余7.4千克豇豆在检查前均已售出。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时,经过现场核实,该批次豇豆共购进10千克,被抽样2.6千克,剩余7.4千克均已售出,无法召回。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