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四川省雅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对8批次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号),涉及雅安市雨城区秦浩桶装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由雅安市雨城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纯净饮用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1年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中,1批次雅安市雨城区秦浩桶装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由雅安市雨城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纯净饮用水”(规格型号:18.9L/桶;生产日期:2021-08-11),被检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9月23日向当事人送达抽检不合格报告等资料。经调查,该门店是厂家合作销售点,能提供该批产品的厂家资质、检验报告及进货台账,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无主观过错,属初次违法并及时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不予立案。
2.排查整改
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环节问题,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当事人加强进货查验,做好食品安全溯源。
(三)生产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0月9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14日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
罚款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2.排查整改
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过程控制不严,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召回不合格批次产品,并在今后的生产过程加强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