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24日,四川省达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5号),涉及四川北山商业连锁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猪里脊肉。
(一)不合格产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猪里脊肉;规格型号:散装;生产日期:2021年8月23日;被抽样单位名称:四川北山商业连锁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单位:平昌县德源食品有限公司,被检出“五氯酚酸钠”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
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9月28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魏川雲于2020年12月25日与达州市天王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巴山飘香猪肉专营店加盟合同,在四川北山商业连锁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山超市一楼生鲜区从事巴山飘香猪肉经营活动。魏川雲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魏川雲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没收违法所得57元;
处罚款50000元。
2.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猪里脊肉抽检不合格原因为当事人未严格把控进货渠道的安全性、无法提供正规的进货票据而导致购进了不合格食品。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加强经营过程控制,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经营,并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
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24日组织复查验收,当事人已按要求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