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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武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牛肉干不合格被罚款50000元

2022-05-25 13:24:1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24日,四川省达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5号),涉及达州市通川区唯伊严选水果批发行销售的五香牛肉干。

(一)不合格产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五香牛肉干;规格型号:15克/袋;生产日期:2021年9月11日;被抽样单位名称:达州市通川区唯伊严选水果批发行;标称生产单位:宣汉县武林食品有限公司,被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

经查,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月29日对五香牛肉干供应商宣汉县武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行为作出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没收退回的120袋该批次五香牛肉干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上述销售行为不予立案。

2.排查整改情况

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加强经营过程控制,组织管理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经营,并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

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2月14日组织复查验收,当事人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三)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 行政处罚情况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9日立案,经调查,宣汉县武林食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给予行政处罚。鉴于宣汉县武林食品有限公司主动进行不合格食品召回程序,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且其违法行为持续时间短,涉案货值金额低,未收到消费者不良反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宣汉县武林食品有限公司执行从轻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如下:

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

没收召回的120袋该批次五香牛肉干;

处罚款人民币50000.00元。

2. 排查整改复查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加强经营过程控制,组织管理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经营。当事人于2021年12月22日提交整改报告,经查是由于当事人管理疏忽,使用了含有苯甲酸及其钠盐的海天酱油,导致的2021.9.11批次五香牛肉干不合格。

宣汉县局于2021年12月27日组织复查验收,该企业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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