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2年溧水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第一期),涉及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京溧水幸庄路分公司经营的梭子蟹(抽样单编号:NCP21320100296745387)。
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镉(以Cd计),检验结果:镉(以Cd计)2.4mg/kg,标准指标≤0.5mg/kg。该批产品生产日期:2021年11月1日,当事人购进涉案产品42.75kg,购进价格46.13元/kg,销售价格93.6元/kg,已全部售完。货值金额4001.4元,违法所得2029.4元。已实施公告召回,未能召回。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是养殖过程中控制不严引起的。
当事人经营镉项目不符合标准的梭子蟹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应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予以处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溧市监不处字【20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