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03.25)。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03.25)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涉及我县2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海盐县武原孟陈豪水产摊经营的黄鳝
(一)2021年12月8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海盐县武原孟陈豪水产摊经营的黄鳝(购进日期:2021年12月8日)进行抽样检测。经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恩诺沙星,甲氧苄啶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月11日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已查明该批次黄鳝购进数量为5kg,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经营者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并对其立案调查。
二、海盐县望海街道北野水产摊经营的梭子蟹
(一)2021年12月8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海盐县武原农贸市场叶凤鳝丝摊经营的黄鳝(购进日期:2021年12月8日)进行抽样检测。经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月11日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已查明该批次黄鳝购进数量为10kg,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经营者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并对其立案调查。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