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3.4)。其中,关于南宁市江南区林宝食品店经营的邕城人家博白白切酱油风险控制情况如下:
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7号淡村商贸城精品街24号【经营者:南宁市江南区林宝食品店(黄才茜)】经营的邕城人家博白白切酱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12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检验机构对南宁市江南区林宝食品店(黄才茜)经营的邕城人家博白白切酱油(生产日期:2021-11-05)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出具的《检验报告》(No:GTJ(2022)GC0004)显示:当事人经营的邕城人家博白白切酱油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全氮(以氮计)不符合GB/T 18186-2000《酿造酱油》要求;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GB 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要求、GB/T 18186-2000《酿造酱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2年1月12日,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南宁市江南区林宝食品店(黄才茜)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现场未发现有《检验报告》(No:GTJ(2022)GC0004)相同批次的邕城人家博白白切酱油在售。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不合格批次的邕城人家博白白切酱油(生产日期:2021-11-05)96瓶,已销售16瓶(含抽样10瓶),于2021年12月7日退货回供应商80瓶,无剩余库存。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月7日对其开展立案调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抽检不合格批次的产品,并督促召回已销售出去的不合格产品,做好进货查验记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