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9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2期),涉及江北区前亮桶装水经营部销售的恒大饮用纯净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江北区前亮桶装水经营部在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66号1-27销售的恒大饮用纯净水(抽样单编号为:SC21500000684933160,抽样日期:2021年10月28日),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对江北区前亮桶装水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已无被抽检批次桶装水在售。经调查,该批桶装水购进日期为2021年10月26日,购进数量为80桶,销售单价5.3元/桶,销售80桶(含抽检8桶),货值金额1122.4元,违法所得698.4元。江北区前亮桶装水经营部在规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复检申请。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江北区前亮桶装水经营部销售不合格桶装水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江北区前亮桶装水经营部销售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该经营部能积极配合调查,在收到《检验报告》得知所售桶装水不合格后,能立即进行整改,且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渝江北市监处字〔2022〕94号),对该经营部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