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2.17)。据通告,2021年江苏抽检计划第四批,涉及邗江区一批次不合格产品。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如下:
抽检基本信息
食品名称:奶油花生米,被抽样单位名称:扬州市吉麦隆精品超市有限公司五彩世界分公司,生产日期:2021-09-12,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经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含量为0.67g/100g,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标准指标≤0.5g/100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风险控制情况
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经查,扬州市吉麦隆精品超市有限公司五彩世界分公司从江阴市苏茗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共购进“奶油花生米”(生产日期:2021-09-12;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者名称:无锡市锡山区鸿顺炒货加工厂)15公斤,销售数量7公斤(其中抽检单位抽检2.25公斤),退货8公斤。
广大消费者在市场上如发现上述批次产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