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月28日,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1期)。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1期)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3家食品经营企业共4批次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五简二支路分公司销售的牛蛙、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五简二支路分公司在重庆市江北区御庭苑2号1-1号销售的牛蛙(抽样单编号为:DC21500105650923236,抽样日期:2021年11月5日),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五简二支路分公司在重庆市江北区御庭苑2号1-1号销售的香蕉(抽样单编号为:SC21500000602236149,抽样日期:2021年11月10日),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收到检验报告后对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五简二支路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已无被抽检批次牛蛙和香蕉在售。经调查,该批牛蛙购进日期为2021年11月5日,购进数量为20斤,销售20斤(含抽检3斤);该批香蕉购进日期为2021年11月10日,购进数量为40斤,销售40斤(含抽检2.5斤)。
(三)异议情况及食品召回情况。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五简二支路分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对抽检结果提出异议。商家发布了召回公告,无消费者前来退货。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公司整改,严格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
二、江北区廖宗添高粱酒经营部销售的10元白酒(小曲固态法白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江北区廖宗添高粱酒经营部在重庆市江北区石马河街道盘溪二支路8号附附4号销售的10元白酒(小曲固态法白酒)(抽样单编号为:SC21500000602236053,抽样日期:2021年11月8日),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酒精度项目不符合GB/T 26761-2011《小曲固态法白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于2021年12月7日向江北区廖宗添高粱酒经营部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江北区廖宗添高粱酒经营部销售的上述不合格食品系他人介绍,介绍人信息已记不清,当事人通过微信与供货商联系进货事宜及支付货款购进,当事人无法提供供货商相关信息,采购数量为150kg,除抽检使用了3kg,销售了50kg,剩余的97kg被我局依法没收。执法人员督促江北区廖宗添高粱酒经营部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的义务审查,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三)异议情况及食品召回情况。江北区廖宗添高粱酒经营部在规定时间内未对抽检结果提出异议。该店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未有消费者来退货和投诉。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责令江北区廖宗添高粱酒经营部进行自查整改。江北区廖宗添高粱酒经营部向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三、江北区李家真味餐馆销售的杨梅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杨梅酒;抽样单编号:SC21500000602235961;检验结论: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为不合格产品;生产日期:2021年3月14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收到检验报告后对江北区李家真味餐馆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已无被抽检批次杨梅酒在售。经调查,该批杨梅酒购进日期为2021年4月16日,购进数量为40升,销售40升(含抽检3升),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异议情况及食品召回情况。江北区李家真味餐馆在规定时间内未对抽检结果提出异议。因被抽检食品为即食性食品,已全部销售食用,故未能召回,召回0升。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江北区李家真味餐馆自查整改,严格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杜绝销售不合格食品。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