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吉林省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涉及公主岭市海知丰海鲜卖场。
公主岭市海知丰海鲜卖场销售的不合格产品海水蟹(飞蟹)
(一)抽检基本情况
公主岭市海知丰海鲜卖场销售的海水蟹(飞蟹)(规格型号:/,生产日期:2021-10-28),经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15日对公主岭市海知丰海鲜卖场实施现场检查。查明该经营单位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5公斤,货值304元,已全部售出。
2.行政处罚。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29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当事人其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一款二项 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销售者履行了本办法规定的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
3.排查整改。经排查,公主岭市海知丰海鲜卖场在接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停止采购和销售该批次产品,在店原销售位置张贴了公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调查整改,承担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继续做好后续处理工作,确保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公主岭市海知丰海鲜卖场销售的不合格产品海水虾(皮皮虾)
(一)抽检基本情况
公主岭市海知丰海鲜卖场销售的海水虾(皮皮虾)(规格型号:/,生产日期:2021-10-28),经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15日对公主岭市海知丰海鲜卖场实施现场检查。查明该经营单位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5公斤,货值150元,已全部售出。
2.行政处罚。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29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当事人其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一款二项 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销售者履行了本办法规定的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
3.排查整改。经排查,公主岭市海知丰海鲜卖场在接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停止采购和销售该批次产品,在店原销售位置张贴了公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调查整改,承担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继续做好后续处理工作,确保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