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西省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涉及浑源县佳家玛超市销售的百合片。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浑源县佳家玛超市(浑源县永安东街与恒山南路交叉处锦联汇购物中心负一层)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20-09-10的百合片经大同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浑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依法开展调查。经查,浑源县佳家玛超市购进干百合片2kg,抽样0.664kg,现场发现有1.334kg。
浑源县佳家玛超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条之规定,浑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浑源县佳家玛超市做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5元、没收未销售的百合片1.334千克、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