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西省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涉及大同万品隆商贸有限公司云中路分公司销售的豆类(精品大粒黄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同万品隆商贸有限公司云中路分公司(大同市平城区云中路华府豪庭220号商铺5号)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21-05-10的豆类(精品大粒黄豆),经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样检验,铬(以Cr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依法开展调查。经查,大同万品隆商贸有限公司云中路分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从大同市平城区杰出粮油经销部以单价3.20元/500克购进黄豆117斤,全部用于销售,至收到检测报告时已全部售完。大同万品隆商贸有限公司云中路分公司提供了进货凭证和有厂家提供的该批次黄豆合格检测报告。
大同万品隆商贸有限公司云中路分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鉴于大同万品隆商贸有限公司云中路分公司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并能说明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大同万品隆商贸有限公司云中路分公司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