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77期),涉及锦州市大国香橙源生鲜食品超市经营的花盖蟹(海水蟹)。
抽检基本情况
锦州市大国香橙源生鲜食品超市经营的花盖蟹(海水蟹),2021年11月17日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锦州市大国香橙源生鲜食品超市进行了现场检查,对不合格食品产生原因进行排查,责令其启动问题食品召回程序,落实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核查处置及整改情况
当事人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处罚。
鉴于当事人涉案金额小,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参照《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应规则》。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938.74元,2、罚款:5100元。罚没合计:6038.74元
经执法人员现场验收,当事人完成提出的整改要求。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