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2.23)。
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2.23)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涉及我区1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10+1商业大道9号楼1号商铺(经营者:南宁市雪安笼小食店(陆日东))自制的红糖馒头、白糖馒头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10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检验机构对南宁市雪安笼小食店(陆日东)自制的红糖馒头(加工日期:2021-10-30)、白糖馒头(加工日期:2021-10-30)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分别出具:一、《检验报告》(№: SG215642)显示:当事人于2021年10月30日自制的红糖馒头经抽样检验,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二、《检验报告》(№: SG215643)显示:当事人于2021年10月30日自制的白糖馒头经抽样检验,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我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12月3日对南宁市雪安笼小食店(陆日东)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现场未发现有《检验报告》(№: SG215642)相同批次的红糖馒头,及《检验报告》(№: SG215643)相同批次的白糖馒头产品在售。经查,一、该店共自制不合格批次的红糖馒头(加工日期:2021-10-30)20个,已销售20个(含抽样6个),无剩余库存;二、该店共自制不合格批次的白糖馒头(加工日期:2021-10-30)20个,已销售20个(含抽样6个),无剩余库存。我局于2021年12月3日对其开展立案调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我局责令其立即停止加工经营抽检不合格批次的产品,并督促召回已销售出去的不合格产品,做好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