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DC21120113115234398、DC21120113115234395)。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DC21120113115234398、DC21120113115234395)
国家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抽检(DC21120113115234398、DC21120113115234395),涉及北辰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姜(购进日期:2021-11-05)。被抽样单位:普东农贸市场刘春保。该批次姜经锐德检测技术(天津)有限公司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的要求(标准要求≤0.2 mg/kg,1.18 mg/kg)。
产品名称:长茄子(购进日期:2021-11-04)。被抽样单位:普东农贸市场刘春保。该批次长茄子经锐德检测技术(天津)有限公司抽样检验,啶虫脒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的要求(标准要求1.0 mg/kg,1.68 mg/kg)。
二、产品控制情况
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11月29日启动了经营环节的核查处置。经查明,当事人购进涉案姜5.0kg,长茄子2.5kg,货值金额80元,全部售出,违法所得3元。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或12345热线电话投诉。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