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石家庄市栾城区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056号

2022-02-23 10:31:4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石家庄市栾城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056号。

栾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2021年第056号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该批次芹菜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芹菜。被抽样单位:栾城区南宫王艳花粮油门市。不合格项目:经检验,甲拌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南宫王艳花粮油门市执行了进货查验制度,提供了与供货商栾城区王云芳蔬菜店(王云芳)供货商资质和进货票据。

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对该店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执法人员对王云芳蔬菜店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芹菜,当事人提供了进货记录和收据,但不能提供销售者资质。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规定的,给予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柒拾伍元整(75元);2、处罚款伍仟元整(5000元); 共计罚没款伍仟零柒拾伍元整(5075元)。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请放心!江苏省张家港市“米袋子”“ ...

  • “双奥之城新气象—2022中外媒体 ...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练市分 ...

  •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农民种植的莴笋、 ...

  • 浪漫相约云南罗平 山茶花盛开如仙境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