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石家庄市栾城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056号。
栾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2021年第056号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该批次芹菜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芹菜。被抽样单位:栾城区南宫王艳花粮油门市。不合格项目:经检验,甲拌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南宫王艳花粮油门市执行了进货查验制度,提供了与供货商栾城区王云芳蔬菜店(王云芳)供货商资质和进货票据。
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对该店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执法人员对王云芳蔬菜店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芹菜,当事人提供了进货记录和收据,但不能提供销售者资质。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规定的,给予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柒拾伍元整(75元);2、处罚款伍仟元整(5000元); 共计罚没款伍仟零柒拾伍元整(5075元)。